破产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
景宁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5-04
您可能想进一步了解在发包单位破产后,承包人如何具体操作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的法定权利。在破产程序中,承包人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,并提供合同、结算文件等证据材料证明债权的存在及金额。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,承包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其工程款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。这一权利是法定的,无需当事人特别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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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承包人在发包单位破产后享有以下权利:一是债权申报权,即有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程款债权;二是优先受偿权,依据法律规定,工程款债权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;三是参与分配权,在破产财产分配时,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分配;四是监督权,有权对破产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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